关于井研县粮食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井研县粮食局基本职能:
(1)、负责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并组织执行。
(2)、负责监督检查中央、省、市代储粮的数量、质量和安全,负责落实省、市级储备粮的收购、轮换、抛售。
(3)、负责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驻军、城镇居民、灾区、缺粮地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4)、负责对全县粮食经营者从事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及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抓好优质商品粮油基地的建设、开发、推广,促进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
(6)、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粮油批发市场体系,商业网点和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组织实施对粮油流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建立粮食供求总量平衡机制和应急机制,保证粮油市场的稳定。
(8)、负责全县粮食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粮食统计制度,编报全县粮食行业统计报表。
(9)、负责本行业科技进步,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运用,安全生产的抢险救灾工作,研究行业经营发展方向。
(10)、负责本行业粮油质量、标准、计量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粮食储存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1)、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组织和协调县内粮油调运和县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
(12)、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人员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粮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13)、负责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4)、行政审批事项。《粮食收购许可证》。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主要经济指标
全年完成粮食购进10000吨,粮食销售10000吨。
二、主要工作
(一)抓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落实
1、确保县级储备规模。一是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产区保持三个月销量,销区保持六个月销量”的地方粮食储备要求,保持我县已建立的5000吨县级储备粮规模,确保市场供应和应急所需。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和轮换制度,建立健全粮食库存管理长效机制,管好储备粮油,充分发挥储备粮宏观调控、稳定市场的作用。
2、搞活粮食流通。一是抓粮食购销。树立“大粮食、大流通、大市场”观念。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收购上起主导、价格上起引导、服务上起模范表率作用,以本地收购稻谷为主,外购小麦、玉米为主,按时按质完成省级、县级储备轮换任务。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二是抓好产销衔接。按照“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鼓励企业参与产销衔接,与粮食产粮大省收购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扩大粮食购销。
3、完善粮食安全体系。一是加强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信息反馈制度,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掌控粮食市场动态;二是加强应急反应,做好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事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能迅速果断处置。三是做好日常军粮供应工作。四是大力实施“川粮优化工程”,扶持何郎优质小麦,林翔、奇能优质水稻专合组织,提高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安全,2018年发展优质稻谷订单种植3000亩。
4、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和进度安排,积极稳妥的推进国有粮油购销公司的改革工作,在对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人员按政策安置、资产债务和相关问题依法处置的基础上,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承担国家、地方粮食储备任务和粮油购销业务,作为政府实施粮食宏观调控的载体。同时要妥善安置好人员,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化解各种债务,按照现代企业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二)强监管、促流通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六五”普法,以广播电视、发放资料、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广泛宣传,举办1期粮食经营者政策法规培训班,促进粮食经营者知法、守法、合法经营,营造依法管粮的良好氛围。
2、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全社会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坚持“专项检查为重点,常规检查不放松”,开展好粮食收购,出库品质,收购许可资格、统计制度等执法检查。同时会同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确保让群众放心消费、安全消费。
3、抓企业监管,提高效益
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指导和监督企业搞好政策性粮食储备和管理,全面完成各级储备粮轮换任务,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检查,确保项目的专款专用,同时,进一步完善国有粮食经营管理制度,实行目标考核,严防企业出现新的非政策性亏损;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租赁和经营合同鉴订、对项目管理实行政府采购,增进公开,增强透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抓项目、促发展
1、推进粮食物流园区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搞好粮食加工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占地约70亩,主建5万吨粮食储备、0.5万吨粮食周转库及检化验等配套设施,预计投资7100万元。2017年已完成项目可研编制、项目论证、项目选址、测绘、环评等工作工作,2018年将正式开工建设。
2、积极争取粮食产业发展项目和仓储项目。要充分利用我县扩权试点县、农业产粮大县、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优势,积极向省粮食局、省财政厅争取粮食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如粮食生产专合组织、粮食加工物流园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粮食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努力促进我县粮食产业发展和提高储备能力储粮水平。
(四)、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圆满完成脱贫任务。粮食局将集中人、财、物对对口帮扶村贫困户进行全方位帮扶,同时,发动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帮村帮户工作,利用专合组织订单种植、送物资、技术、项目、资金等,促使贫困村、贫困户在规划时间内摘帽脱贫。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营造廉洁勤政的良好风气。
(六)、加强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要扎扎实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开展岗前、岗后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督查工作,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和效能建设制度,增强工作人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粮食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深入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妥善解决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及转制职工反映的各种问题,变上访为下访,主动关心转制职工的实际困难,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发生。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部门概况
井研县粮食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二股一室一执法队”即业务股、会统股、办公室和粮食执法大队。人员情况:井研县粮食局人员编制数25人,现有在编人数13人。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粮食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井研县粮食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1.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1.8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1.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7.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7万元,专项??出80.23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粮食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1.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粮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粮食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粮食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粮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1.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3万元。主要是因为经费压缩。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5万元,占5.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1.13万元,占3.5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2.21万元,占90.48%;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
1.粮油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30.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粮油储备支出(类)行政运行(款)粮食财务挂帐利息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企业转制前所产生的亏损挂帐利息。
3.粮油储备支出(类)行政运行(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粮油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粮油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粮油价差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31.3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储备粮轮换所产生的价差补贴。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粮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5.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无。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粮食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今年无此项预算安排。主要原因是压缩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增长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压缩费用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粮食监管及粮食执法。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井研县粮食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井研县粮食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楼外墙维修和办公设备购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粮食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井研县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