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井研县纪委 井研县监委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县纪委、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从严从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全面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动态研判全县政治生态,试点推进县域政治生态建设工作。四是抓住“关键少数”。坚持落实两个责任“七步工作法”,深化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社会评价、责任制考核等有效机制。
2.持续发力加压,进一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是加强统揽协调。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二是突出惩处重点。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大宗采购、土地转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二是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查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问题,严肃查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持续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评比过多过滥等问题;三是创新执纪监督方式。突出巡察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加强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回访督查,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和重大项目“挂图监督”。
4.突出政治巡察,充分彰显利剑作用。一是明确巡察重点,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健全巡察机制,深化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协作机制;三是提升巡察实效,规范巡察“回头看”,探索开展“下沉一级巡察”,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
5.坚持严在日常,扎实抓好党的纪律建设。一是坚持教育为先推行一案一教育;二是坚持严在日常,整治“六项纪律”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纪律规矩办事;三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严厉查处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行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监督权,推动完善容错纠错办法。
6.主动探索实践,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是规范监察职责权限;二是建立顺畅运转机制;三是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规则、管理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
7.深化“护根”行动,从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重点。扎实抓好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工作;二是明确方式方法。坚持重心下移,压实乡、村“两个责任”,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双问责”;三是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基层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廉洁风险迹象清单,形成村(居)务公开、农村“三资”监管、党员教育管理、村务监督审计等制度成果。
8.实施“铸剑”工程,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一是坚定信仰铸忠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政治过硬;二是锤炼队伍提素能。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推进“理论+实战”提升能力素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三是夯实基层强基础,巩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果;四是整肃作风树形象,坚持刀刃向内,认真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部门概况
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巡察办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内设机构包括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派出农村片区纪工委、监察室4个。县委巡察办、4个县委巡察组其人财物隶属县纪委、监委管理。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县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指导意见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县级部门综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7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机构3个,其人财物纳入县纪委管理(现筹备方案已试行,正式方案将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步审定实施)
2019年县纪委、县监委编制95名。其中:行政编制89名(委局机关36名,片区纪工委16名,县委巡察办4名,巡察组3名,综合派驻21名,单独派驻9名);机关事业服务人员编制2名,后勤用工控制数4名,比去年65名编制数增加30名,主要是派驻机构全覆盖增加所致。目前,实有职工人数4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纪委、县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93.40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671.71万元,增加121.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3.4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3.4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8.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1万元,项目支出143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定额公用经费增加;三是加大办案、巡察、培训等工作力度,项目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3.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履行纪检监察、巡察职能,完成“两委”和县委巡察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县委中心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650.40万元,用于保障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143万元,用于保障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3.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1.69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办公费和项目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56万元,占82.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6万元,占7.8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9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60.59万元,占7.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11.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交通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县委巡察办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支出的办案、巡察、培训等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2.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缴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0.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大案要案专项经费、培训费、在职职工午餐补助费、县委巡察经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纪委、县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4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县纪委、县监委作为执纪、执法、巡察机关,虽然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加大,但仍要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做好表率。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或纪检监察机关来我县执行公务、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督导督查、调研、培训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县纪委、县监委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一般轿车2辆,越野车2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纪律审查、党风巡察、监督检查、基层调研、扶贫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为保障县纪委、县监委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培训费、纪检监察办案经费、县委巡察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84.01万元,较上年预算285.55万元,增加98.46万元,增加34.48%,主要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定额公用经费增加所致。其中,(1)办公费67.835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管费、日常维护费、劳务费,援彝干部待遇保障),比上年31.45万元,增加36.385万元;(2)差旅费76万元,比上年42万元,增加34万元;(3)会议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4)培训费20.8万元,比上年20万元,增加0.8万元;(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与上年持平;(6)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7)其他交通费38.352万元,比上年30.288万元 ,增加8.064万元;(8)在职职工午餐补助费19万元,比上年8.2万元,增加10.8万元;(9)经县政府批准聘用人员工资1.8万元,与上年持平; (10)工会经费3.23万元,比上年4.81万元,减少1.58万元;(11)县委巡察经费30万元,与上年持平;(12)纪检监察办案经费80万元,比上年70万元 ,增加10万元。
办公费预算67.835万元,比去年预算 31.45万元增加36.385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办公地点调整,人员增加等因素,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差旅费预算76万元,比去年预算42万元增加34万元,主要是纪律审查、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任务加重,工作人员出差费用相应增加。
其他交通费38.352万元,比上年30.288万元 ,增加8.064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所致。
在职职工午餐补助费19万元,比去年预算8.2万元,增加10.8万元,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所致。
纪检监察办案经费80万元,比去年70万元,增加10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办案工作需要。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暂时未安排。主要原因是: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巡察办原办公用房分为3处???公,办公用房条件差,不利于开展工作。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县委、县政府已调剂县法院办公用房给县纪委、县监察委和县委巡察办使用,因县法院办公用房腾出后,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的性质和工作要求,需进行维修改造。经与财政协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属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的,待县纪委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预算方案确定后,财政再按相关规定精神予以安排部门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共有车辆4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采购。
(四)县纪委派驻机构编制情况。
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县级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相关要求,县纪委、监委单独派驻纪检监察机构3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7个,在改革正式完成前,以筹备方式运行。目前, 综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来源: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卫计局、县市质局、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原有纪检监察专项编制18个,县司法局原有纪检监察用政法编制1个,另协商沟通县教育局、卫计局各划转行政编制1个,共计21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来源: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原有纪检监察用政法编制1个,由3个单位各再调剂解决政法编制2个,共计9个。
十、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和残疾人保障金缴费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