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规,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优待、怃恤、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管理、老龄事务工作、地名普查、指导村(居)委会选举和社区建设等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深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的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工作。
2.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研经、高凤、竹园三个敬老院消防改造及400张床位的适老化改造提升项目。
3.全面启动绿色惠民殡葬改革,健全群众祭扫安全管理机制。
4.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完成竹园烈士纪念园改造提升而且工程,做好展馆修建和布展工作。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民政局部门下属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井研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井研县社会福利院)和井研县殡葬服务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民政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井研县民政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788.7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454.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23.4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65.3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88.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50.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3.0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0.4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65.3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23.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23.4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304.4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没有包括上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而2017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上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3.46万元,占10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2.11万元,占88.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1.90万元,占11.5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9.45万元,占0.4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7.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 “八一”、春节慰问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2.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军人抚恤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竹园烈士纪念园维修维护及管理人员经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军龄县级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09.57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优抚核查、在乡复员、退伍军人抚恤金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维修维护及聘请管理人员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生活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23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公办养老机构、脱贫幸福村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购置、日常维修维护、管理人员工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0万元,全县养老机构消防改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相关配套设备设施购置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4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自然灾害救助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运转和维修维护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死亡、无名尸火化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居家救助帮扶和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0.19万元,主要用于:代管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1.2万元,主要用于:井研县殡葬服务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8年预算数为,37.45万元,主要用于:井研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井研县社会福利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9.17万元,主要用于:老龄事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1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4.13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城乡医疗救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13.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3.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3.01万元分别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8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抚恤金支出1554.57万元,孤儿、重点优抚等生活补助支出488.44万元,救济费支出12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4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4万元。
公用经费27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万元包括地方自然灾害支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脱贫幸福村运行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井研县民政局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民政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根据……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的人次较上年增加。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各部门到我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增加殡葬服务站殡葬专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居家养老、救灾救济核查等公务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殡葬服务专用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殡葬专用车和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井研县民政局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7.1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85万元,增长24.1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井研县民政局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8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58.8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冬春生活救助、未成年保护、困难优抚对象、低保对象救助、第二次地名普查、居家养老服务、婚姻信息录入、低保信息录入、优抚核查信息录入、竹园烈士纪念园维修改造、敬老院维修改造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民政局部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井研县民政局部门无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井研县民政局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支出(项):指用于慰问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全县老龄事务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项):指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支出(项):指用于残疾军人的抚恤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指用于竹园烈士纪念园维修维护及管理人员经费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项):指用于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用于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优抚核查、在乡复员、退伍军人抚恤金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项):指用于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项):指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项):指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支出(项):指用于孤儿的生活补助。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支出(项):指用于殡葬服务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项):指用于敬老院建设等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福利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用于低保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 指县级拨付的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指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费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临时救助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用于特困人员火化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居家救助帮扶和转退的精简职工的生活补助等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