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建设乐山“一级副中心城市”,促进公园城市建设和文旅融合发展,解决“城市病”突出问题,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牵头负责了井研县停车场规划建设等重点项目。此外市下达目标任务要求我局今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亿元,完成8座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全面完成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涉及邀请专家.外出考察学习等诸多事宜。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住建局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其他事业单位5个(井研县风景园林管护工作站.井研县房地产保障服务中心.井研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井研县市政工程管理所.井研县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井研县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65.2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6721.75万元减少375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965.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65.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31.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万元,专项支出1863.5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住建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65.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乡住房建设及管理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87.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4996.19减少2708.84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业务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9万元,占3.5%;卫生健康支出39.09万元,占1.3%;城乡社区支出2645.98万元,占89.2%;住房保障支出176.49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3.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66万元,主要用于:县住建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4.43万元,主要用于:县住建局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4.96万元,主要用于:县住建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94.4万元,主要用于:县住建局机关开展其他住房建设管理等事务方面的支出;县市政工程管理所、井研县房地产保障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61.5万元,主要用于: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开展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预算数为642.66万元,主要用于:县住建局机关开支新增绿化区域、城区截污干管日常保洁支出;井研县风景园林管护工作站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0年预算数为74.55万元,主要用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井研县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0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维修、补贴的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8.49万元,主要用于:住建系统按职工上年总体工资收入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1.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井研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77.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725.56减少1047.65万元。主要是因为专项业务项目支出减少。
支出项目主要有全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全县农村土坯房改造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住建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2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4减少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2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4.2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公务接待业务量。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各部门来单位工作指导、督查;区、县同行业部门来单位工作学习、交流业务等接待支出。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另有特种专业技术及园林生产性用车6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井研县住建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2.0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29万元,减少16.6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井研县住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85.7万元,较上年预算2287.1减少1604.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住建局(含下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9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井研县住建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965.5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50.78万元,主要为全县农村土坯房改造项目、园林绿化生产项目、苗木补植专项经费、景观工程保洁对外承包服务费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指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指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已经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23.“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