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完善经济体制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
5.研究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方向;组织全县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6.研究制定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工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整意见。
8.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9.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科技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县科技工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县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普及经费、科技进行奖励经费、科学技术事业经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使用安排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负责科技普及、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保密、交易和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宣传、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科技咨询论证工作;负责协调部门、指导乡镇科技工作。
10.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专利)工作,制定落实知识产权(专利)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依法查处假昌、昌充专利的违法行为;宣传普及专利知识,培训专利工作人员,提供专利法律咨询;组织管理专利实施,促进专利成果转化;管理专利技术市场和专利代理、中介等服务机构,指导管理专利信息、网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专利)的合作和交流。
11.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12.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 重点抓好党建带好队伍。坚持把抓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和抓党建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业务党务队伍统筹融合,结合经济营运、发展规划、综合保障三支部力量,加强各支部成员的沟通合作,强化感情,增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好干部好人才标准生动、具体地落实到选人用人实践中,充分发挥年轻人的突击作用,持续做好交流、上派培训活动,为年轻同志学习提高搭建合理平台。
2. 重点抓好项目管理和资金争取。全力推进2018年126个重点项目和30个挂图作战项目,继续推行1名分管领???+1个业务股室+1家服务企业的模式和职工挂联部门、项目及“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确保项目进度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力做好市重点项目一季度开工仪式,重点推进家居特色小镇建设和百里产业环线打造,加快推进“引岷济茫”工程落地;高标准谋划项目储备,从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度谋划、论证、包装、储备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密切保持同上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和政策解读,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计划项目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申报工作,大力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支持。
3. 重点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配合统计部门加强同业主单位的沟通衔接和投资入库项目工作的指导,认真梳理未入库项目,及时增补新签约和条件成熟的项目,完善相关资料,提高入库项目的质量和水平,保证项目及时入库;强化指标对接,会同统计部门加强对部门入库的指导,并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汇报,做到数据应返尽返,应统尽统,应报尽报;进一步细化分解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明确工作责任、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冲刺一季度“开门红”,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4. 重点抓好专业团队建设。全力推进专家智库建设,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参与我县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项目投资与工程建设、城市和交通规划、经济分析等工作,推进我县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依托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发挥咨询评估机构的特长,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专业分析项目可研,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提供决策依据。
5. 重点抓好规划中期调整。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围绕国家、省、市规划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乐山市主体功能区划分等规划,完成井研县“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实现我县规划与上位规划的对接。探索“多规合一”技术路线,加强国土、住建、交通、环保等部门配合,初步形成“多规合一”规划衔接协调新机制。谋划生成一批框架性、支撑性、战略性项目,不断增强我县发展后劲,建立健全规划对接与项目谋划生成考核机制。
6. 重点抓好改革服务。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清理和承接,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牵头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各专项改革;贯彻落实《乐山市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牵头修订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政府投资??设项目管理制度,实现“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的职能分离,提高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机构及编制人员情况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人员总数34人,其中:行政23人,工勤3人,事业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井研县发展和改革收入预算总额为536.2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8.2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6.2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3.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6.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526.23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OA办公系统建设和评估会议室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6.2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8.28万元。主要是因为到省、市对接项目及培训学习所需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2万元,占75.8%;科学技术支出40万元,占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万元,占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7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26.56万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8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发展改革综合业务、项目推进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专利试点和产业化推进(项):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专利分类试点以及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支出。
5.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9.0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4.2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6.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6.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领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方面的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9.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用于OA办公系统建设和评估会议室建设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