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及主要工作是:(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策奖励制度。(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用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二)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十三)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全民参保登记,农民工工资清理整治,劳动监察、劳动纠纷处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聘,人才市场管理,工资和养老保险清理,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建设等。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人社局机关,社保局,就业局,医保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360.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24.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60.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60.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5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5.8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10360.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发展相关的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60.5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24.49万元。主要是因为医保和社保上级匹配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4万元,占0.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9.42万元,占97.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78万元,占1.14%;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17.57万元,占0.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服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8.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服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7.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1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60.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下级部门预算相应减少。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和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3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维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360.5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24.49万元,下降3.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共有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