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第一条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第二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第三条 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第四条 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第五条 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第六条 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八条 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第九条 开展交流与合作。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
具有井研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以上,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帮助残疾人选择和从事适合的居家灵活就业和创业项目,重点引导政策就业、援助就业、培训就业、推荐就业、家庭手工业、服务外包、社区服务业、中介服务、电子商务等,激活残疾人就业存量,扩大残疾人就业增量。
(二)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
具有井研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村残疾人。采取实物扶持、基地扶持、危房改造、技术培训、部门帮扶、专合组织扶持等方式,千方百计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经费用于实物扶持、基地扶持、危房改造、实用技术培训等。
(三)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
具有井研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基本辅具器具需求,生活贫困、无经济能力的残疾人。深入城乡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具体需求,对符合受助条件的对象汇总确定应配发或应适配的辅具类别、型号、数量,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统一组织购买配发给城乡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
(四)救助贫困家庭脑瘫儿童。
具有井研县户籍,经市“救助工程”项目专家组确诊为脑瘫,0-14岁有康复潜力和康复价值,贫困家庭和福利机构内的脑瘫儿童。符合救助条件对象的家长或监护人自主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对其家庭贫困状况进行甄别,县级残联进行审核和确定本级救助金额,到市残联进行认定,随后到定点机构进行康复救助。该项目具体实施办法按乐市残联〔2012〕30号、乐市残联〔2013〕29号等文件执行。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具有井研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1.对无障碍设施有需求意愿;2.居住环境具备改造条件;3.生活贫困,无经济条件对其居住环境改造;4.经济条件好,自己开展家庭环境改造。从以下内容中选择实施:1.出入口改造。台阶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楼梯、过道加设扶手;地面平整硬化;铺设提示盲道等。2.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加设扶手、门把手、低位窥视镜、闪光门铃等;户内实现无障碍通行。3.卧室改造。入门加宽;加设扶手、低位电源开关、呼叫铃、护理床等。4.卫生间改造。入门加宽;洗脸台低位改造,安装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安装热水器;地面防滑改造;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抓杆、淋浴椅、紧急呼叫装置、拨杆式淋浴阀。5.厨房改造。入门加宽,灶台、厨柜、水池等低位改造,方便坐轮椅者使用;设置呼叫铃、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等。该项目具体实施办法按川残办〔2014〕94号文件执行。
(六)救助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
具有井研县户籍,年龄在1—6周岁(不满7周岁),根据患儿家长申请,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服务。人工耳蜗手术:经四川省定点筛查机构(省八一康复中心、省聋儿康复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确定的手术对象,由四川省手术定点机构(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承担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和助听器适配:年龄在1—6周岁(不满7周岁),根据患儿家长申请符合条件的送到市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助听器适配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服务。人工耳蜗经费手术和康复训练费用由中残联承担,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费用由市残联承担,助听器适配费用“七彩梦”项目由中残联承担,其他费用由县残联承担。
(七)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川财社〔2016〕2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起,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未享受低保政策的井研户籍残疾人,以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预算1个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总编制8个,其中: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2人。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829.7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9.7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9.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12万元,专项支出738.0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9.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9.7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99万元,占98.34%;卫生健康支出3.30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10.44万元,占1.2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6.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26.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残疾人辅助器具全覆盖、救助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等方面的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1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78万元,下降21.55%。
4.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5.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残疾人辅助器具。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残疾人扶贫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