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研县民政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贯彻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规,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优待、怃恤、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管理、老龄事务等工作,地名普查、指导村(居)委会选举和社区建设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民政局部门预算4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县民政局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9243.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80.83万元,事业收入21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3.1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243.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5.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02万元,专项支出8973.3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民政局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7年,县民政局部门(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和离退休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实施全县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拥军优属、优待、怃恤、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管理、老龄事务等工作,地名普查、指导村(居)委会选举和社区建设工作。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劳动保护及零星支出。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下降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该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下降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等。具体开支内容包括:第二次地名普查、未成年人保护、流浪乞讨、殡葬服务、老龄事务、以及各类资金检查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维修维护及保险等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县民政局部门(单位)2017年履行民政事务的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合计9.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