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3、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和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调委会、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4、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管理和监督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指导公证业务工作。6、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外商、台商投诉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7、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信息化建设、计财装备工作。2法制工作。3.干部人事工作。4.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5.法律援助工作。6.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7.司法行政外宣工作。8.法治宣传工作。9.社区矫正工作。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四川武阳律师事务所和四川省井研县公证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井研县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39.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2.3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9.7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39.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3.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4.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9.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9.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2.3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42.83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2.1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64.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等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18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治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18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9.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井研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2.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5万元。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类公务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1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井研县司法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88万元,下降2%。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井研县司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井研县司法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