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井研县委统战部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统一战线工作。宣传贯彻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统一战线重大活动。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协调召开好一季度一次的通报会,通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定和批示精神;推荐、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调、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
(三)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指导县政府宗教事务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协调指导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书记,指导县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八)做好黄埔军校同学会、起义投诚人员和辛亥革命老人遗属工作,帮助落实政策规定应发的生活补助。
(九)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做好统战刊物的征订工作。
(十)完成县委或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项目落地年”工作主题,突出统一战线“能力质量提升年”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切实加强党外干部教育管理和履职培训,积极推进民主协商和参政议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企业健康发展,引领企业(商协会)积极参与社会扶贫行动,形成广泛、紧密、和谐的统战工作格局。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从全县工作大局中考量统战工作的重要作用,找准工作定位和切入点,精准发力。
(二)正确处理部门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坚持贯彻执行统战工作方针政策与全面落实县委工作部署有机统一,多做服务和推动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工作。
(三)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的汇聚统一战线智慧和力量。
(四)强化县委下达目标任务的落地落细,创新特色和亮点,努力争创先进。
(五)推动统战工作提质增效,保持业务考核位居全市第一方阵。
(六)在繁盛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产业园统战工作试点”,力争建成全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同心实践”示范基地。
(七)推进“城乡统战一体化”。一是开展“统战网络”、“联系服务”、“主题活动”进村级组织、进产业园、进新农村、进家庭农场、进乡村、进寺庙,推动农村统战工作全覆盖。二是聚力决胜全面小康。拓展和深化“百企帮百村”,引领统一战线投资发展新型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助推乡村文化繁荣。以创建“同心农民画乡”为载体,引导农民画队伍抱团发展、推陈出新,着力形成“中国农民画乡”品牌效应。
(八)“三民三外”统筹抓。统筹民主党派、民营企业民族宗教和党外、体制外、海外人士统战工作,在补短板、抓创新上取得“双实效”。
(九)创新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一是强化协调机制,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二是建立沟通机制,建立统战部与组织部共同规划、共同培养、共同选拔的“三个共同”会商制度,在党外代表人士相对集中的县级部门建立领导班子“直接联系服务”、“一岗双责”和“党建、统战双述职”等制度,在乡镇建立党委“观察”、人大主席团“联络”的统战工作制度。三是在繁盛果业产业专业合作社建立“井研县统一战线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活动。
部门概况:县委统战部一级预算单位1个。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县委统战部收入预算总额为11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3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42.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统战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战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统战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统战部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4万元。主要是因为县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后,编制增加、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458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83万元,占1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94万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4.765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60.2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8.2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中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943万元,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94万元,指部门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1.794万元,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765万元。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县委统战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7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7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统战部无此项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主要用于开展统战工作所需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县民宗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用于主要用于统战、民宗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统战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1万元,下降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委统战部无此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县委统战部共有车辆1辆。
九、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