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
(二)加强全县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四)2018年工作重点
1、以造林绿化为主线,实施“生态优县”战略。
⑴.以春季造林工作为载体,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实现2018年开门红。确保2018年春季完成新造林1.5万亩以上,实现2018年开门红。
⑵.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为目标,整合项目、强力推进,谱写井研林业发展新篇章。围绕“一河一湖一区五线”,科学规范,狠抓工程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打造绿水青山。
2、以夯实“两大工程”为基础,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⑴确保3.8万亩退耕还林得到巩固。对退耕还林进行全面补植,完成年度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任务和投资任务,实施好新一轮2900亩退耕还林任务。
⑵.确保天然林资源管护到位。加强天然林管护,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毁林案件、森林病虫害发生,加强对乱砍滥伐和破坏森林资源的打击处罚力度,森林资源管理到位。
3、以做强竹木产业为先导,推动林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⑴.做好龙头企业协调服务。重点协调加工龙头企业华象公司上档升级、技改增效。
⑵.发展种养结合循环林业。加大对规模发展林畜公司、专合社、业主扶持力度,继续实施“林—猪—沼—禽(菜、药、鱼、鸡)”等发展模式。
⑶.加强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提升产业基地质量,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拓宽特色林业经济渠道,带动产业全面发展。
4、以党的建设为核心,为2018年林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抓党建谋发展,以基层党建工作为核心,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完善机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部门概况
林业部门(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井研县林业局部门预算1个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林业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林业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480.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4.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0.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0.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9.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5万元,专项支出107.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林业部门(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0.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1.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林业部门(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0.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4.6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和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保、车补、项目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1万元占8.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7万元,占1.99%;农林水支出402.46万元,占83.84%;住房保障支出25.5元,占5.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2.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87.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项目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监测(项):2018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防灾减灾(项):2018年预算数为59.5万元;主要用于: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9.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2.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林业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林业部门(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36.5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与地方公安、周边区县森林公安建立加强警务协作交流,协助办案、上级领导调研和检查等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公车管理。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车辆保养、保险、汽油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林业部门(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2.8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07万元,增长40.37%。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林业部门(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去年底,林业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
十、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