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井研县统计局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察,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县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地方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负责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指导、监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牵头构建全县信息化网络体系,组织制订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县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加强预警预测。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统计工作的着力点,加强形势研判、进度分析、趋势预测,不断提高监测预测预警水平。实时跟踪主要经济指标动态,及时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和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警预测经济发展趋势态势。
2.加强农业统计。有序推进第三次农业普查后续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农业普查各项任务。加强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统计监测,巩固产粮大县、生猪调出大县地位。
3.加强住户调查。开展“数据质量巩固提高”活动,乡镇统计员每月入户检查指导1次,争取记账户、调查员对住户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县统计局专业人员每月组织集中交叉检查1次,检查住户调查数据、编码录入的准确性;县统计局每月对乡镇调查数据质量评估1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加强统计分析。深入分析研判我县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做好月度专题分析、季度综合分析、年度综合分析,认真编印《井研统计月报》《统计快报》,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服务。
5.做好经济普查。狠抓入户登记这一最重要环节,采取普查员现场拍照、督查组巡回督查等方式,确保入户登记率达到100%。把对普查员的培训指导贯穿整个工作流程,采取集中培训、交流研讨、错误清单、分片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查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录入数据进行比对、改错和查遗补漏工作,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及数据的准确性。
6.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乡镇统计工作的统一管理,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部门、企业等基层单位做到统计机构、人员、责任、制度落实。
7.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强化业务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分专业培训、深入基层检查指导等多种方式,强化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技能,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8.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形成领导干部熟悉统计法、统计人员精通统计法、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的良好依法统计局面。
9.建立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制度。通过分专业每季度召开一次统计基础工作会或者分专业走访一次基层单位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基础工作检查,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实地检统计基础台账、原始记录等统计档案资料,及时发现、反馈并限期整改存在问题。抓实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做好单位基本信息核实完善工作。
10.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谋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更好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1.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要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建“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每年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得少于1次。加强队伍建设,配强配齐党组成员。强化党建保障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按不低于工资总额2%的比例提取,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确定一个党建主题开展活动。深入推进党务公开。
12.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四项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纪实制,认真记录党组织开展的每一项工作。规范组织生活记录,主题、签到、内容翔实规范,强化痕迹管理,做到过程可追踪。落实党员签到制,严格考,由本人签到,无故不得不参加组织生活,考勤情况每季度在公示栏予以公示,领导干部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落实资料归档制,将党的工作资料实行专卷归档,分门别类保存好。落实季度通报制,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13.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团结、担当、创优的工作基调,强化责任担当,引导党员干部更加奋发有为地干事创业。统计干部要自觉把统计事业扛在肩上,坚决反对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坚决反对思想保守、因循守旧,坚持反对推诿扯皮、无所作为。
1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为抓手,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的落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严格管理教育干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会议纪律、财经纪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概况
井研县统计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未独立核算,与井研县统计局合署办公。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井研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井研县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5.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17.4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5.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5.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井研县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5.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统计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统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井研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统计业务工作任务和目标,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井研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17.48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度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全面铺开,工作量大,任务重,预算工作经费比例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96万元,占92.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5万元,占4.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9万元,占0.93%;住房保障支出7.95万元,占2.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0.5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专项统计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9.3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等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预算数为1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井研县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5.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井研县统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井研县统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调查队、统计局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检查、督查井研统计业务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次数。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全国粮食生产大县抽样调查、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监测、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考核、指导督查乡镇及企业统计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井研县统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5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18万元,下降31.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井研县统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井研县统计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省、市统计局拨付的统计专项资金、基本账户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统计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统计局机关的其他统计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支出(项):指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支出(项):指统计局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支出(项):指统计部门开展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支出(项):指统计部门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统计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统计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统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统计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4.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统计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