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求职服务 |
业务股室 |
井研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指导股 |
业务描述 |
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求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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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城乡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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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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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一、求职登记 (一)线上登记:服务对象登陆线上平台,填写个人简历,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图片,同步到业务系统; (二)线下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基层平台受理求职登记,指导填写个人求职登记信息,代为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图片,录入业务系统。 二、匹配推荐: (一)线上:公共招聘网根据城乡劳动者求职需求,自动匹配、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并将成功申请职位信息反馈到业务系统; (二)线下: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基层平台,根据城乡劳动者求职需求,通过公招网与业务系统的数据联动,匹配、推荐就业岗位,同步到公共招聘网。 三、求职指导:线上平台通过三方信息服务,为求职者提供求职指导,并将指导内容反馈写入业务系统;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基层平台,根据求职者个人就业经历、求职需求等,为求职者提供求职指导,录入业务系统。 四、推荐反馈: 用人单位成功录用求职者后,及时在公共招聘进行反馈,系统后台自动写入业务系统;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窗口、基层平台,通过企业反馈、电话回访等方式掌握求职结果,录入业务系统。 五、归档:系统自动归档历史求职信息。 六、满意度反馈 业务办结后,推送服务评价,及时反馈服务满意度。 七、二次办理 已采集信息完善后提交,不再重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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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 2.能力证明材料原件; 3.近期免冠证件照(选传)。 材料说明:1.申报材料已有电子档案且有效的,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2.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可以核实的,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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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内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