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截止今年8月底,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8人次,站外救助39人次;市内人员48人次,省内市外人员5人次,省外人员3人次;落户安置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1人。
(2)切实规范资金使用。累计使用专项救助资金14745元,其中生活救助支出1650元,医疗救助支出4735元,返乡救助支出8360元。
(3)扎实开展“回头看”活动。累计回访返研流浪人员17人,了解其生活状况,同时指导乡镇开展源头治理,切实提升救助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