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安排和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以下企业纳入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涉水重点排污企业:四川意龙科纺集团;井研县桂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蓝雁食品有限公司;井研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井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二、涉气重点排污企业:四川意龙科纺集团;井研县佳泉瓷业有限公司;井研县欧鹏瓷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