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制定井研县乡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关于制定井研县乡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听证会,对《关于制定井研县乡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关于制定井研县乡镇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方案。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听证会设参加人52名,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参加人员26名,名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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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气范围 |
听证代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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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竹园镇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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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门坎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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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城街道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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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林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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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研经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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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凤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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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周坡镇 |
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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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集益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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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镇阳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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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纯复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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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王村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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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马踏镇 |
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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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三江镇 |
1人 |
2.经营者参加人3名。由井研县恒辉天然气有限公司、井研县天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井研县恒丰泰燃气有限公司推荐各一名。
3.相关领域专家1名。由县发改局委托1名。
4.政府部门参加人员19名。县政府办、研城街道、三江镇、王村镇、马踏镇、竹园镇、东林镇、研经镇、纯复镇、门坎镇、镇阳镇、集益镇、高凤镇、周坡镇、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参加人员各1名,由部门自行推荐。
5.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参加人员3名。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县消委会1名,分别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消委会推荐。
(二)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个,由县发改局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方式与消费者参加人相同,报名不足不再补齐)。
(三)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由县发改局邀请1家新闻媒体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相关事宜的基本情况,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方案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5.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消费者有意参加者自愿报名,可于2026年11月6日至11月23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2-3)报名。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员较多,将在报名的相关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如人员不够,将委托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推荐听证会参加人。
五、相关要求
(一)听证会参加人享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听证会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名单等,于正式召开15日前向社会公告。
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1月6日
(联系人:程龙;联系电话:18383326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