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龙晓涛 胡琴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6)208号
龙晓涛 胡琴位于井研县研城街道学府路3号1幢1单元5楼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为1-6-408-9;土地用途为:住 宅;土地分摊面积为 50.31㎡;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 让;《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57757号、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57756号,建筑面积为113.40㎡,规划用途为:住 宅。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龙晓涛 胡琴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