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刘敬忠 刘小英 刘洋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井不动产登公(2026)71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办公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迎宾大道3号。联系电话:0833—37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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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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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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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单位:㎡) |
最终所有权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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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翠容刘述明 |
刘敬忠 刘小英 刘 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井研县研城街道和谐街18号4栋2单元2层1号;井研县研城街道和谐街12号附35号1层 |
川(2019)井研县不动产权第0003553号、川(2019)井研县不动产权第0003554号(该房系余翠容、刘述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 |
511124030006GB00014F00040016;511124028014GB00018F00040015 |
40.69㎡/79.13㎡;10.94㎡/21.84㎡ |
刘敬忠1/3 刘小英1/3 刘 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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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