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 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迎宾大道3号(城南人家2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33-37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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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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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村镇磨池村3组 川(2024)井研县不动产权第0007220号 |
王村镇龙池村5组 川(2024)井研县不动产权第00072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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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