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南商业广场使用维修资金的公告
井房〔2025〕16号
宏南商业广场业主:
井研县宏南商业广场小区业主委员会向我中心申请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现将使用申请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使用金额:103494.08元
2.维修内容:宏南商业广场小区1幢1、2单元的4台电梯,分别进行抱闸制动器、变频器、主板、钢绳、限速器钢绳、补偿链、外呼板、运行接触器等部件的更换及安装调试工作。
3.维修工程详细情况:
井研县宏南商业广场小区1幢1单元电梯维修整治工程,使用维修资金54284.24元。
井研县宏南商业广场小区1幢2单元电梯维修整治工程,使用维修资金49209.8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中心拟划拨。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井研县房地产保障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石建强 联系电话:3736710 地址:井研县研城镇夏家桥街82号。
特此公告
井研县房地产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