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发《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2025年第36号令)进行转发,该文件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8号令)同时废止。
附件:信用修复管理办法(2025年第36号令).pdf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