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宋小琴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5)256号
宋小琴位于井研县研城镇迎宾大道15号19栋1层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井国用(2015)第02241号;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分摊面积为:9.3㎡;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宋小琴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