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汪汉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5)149号
汪汉强原位于研县研城镇白塔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为F5-217-46;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面积为:22.64㎡;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04951号,建筑面积为100.4㎡,规划用途为:住宅。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汪汉强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