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注销中心滨河区棚改项目拆迁安置户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井不动产登公(2025)184号
根据《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井研县中心滨河区棚改项目已征收房屋部分遗失产权证挂失的申请》,现将刘碧芳(房屋产权证号号: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36447号)、陈满香(房屋产权证号号: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37872号)、金文琼(房屋产权证号号: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5302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挂失并注销,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此公告作废。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