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府公〔2025〕3号
井研县人民政府
关于井研县2025年第1批次
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千佛镇石家桥村5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千佛镇石家桥村5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见附件)。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井研职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幸福大道3期市政道路(PPP)项目建设、井研县农机智能制造二期项目建设,拟用于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井研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千佛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公告方式
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千佛镇石家桥村5组范围内,采用井研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公开、镇政务公开栏张贴、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井研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