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经贸企业:
为促进我县外经贸发展,鼓励外贸企业扩大自营进出口,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外贸专项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建〔2024〕18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省级外贸专项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请各外经贸企业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现代物流办。
井研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5年4月29日
(联系人:宋易林,联系电话:1315885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