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张耀予 帅云辉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2
井不动产登公(2024)98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办公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迎宾大道3号。联系电话:0833—3717628。
被继承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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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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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原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单位:㎡) |
最终所有权比例 |
张学良 |
张耀予 帅云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井研县研城街道解放街59号附19号1层、附21号1层 |
井国用2003字第2479号、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33756号、井房监共共字第0006589号(该房系张学良、帅云辉夫妻关系期间取得) |
511124028005GB00024F00050019、511124028005GB00024F00050018 |
6.75㎡/40.49㎡ 、6.14㎡/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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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云辉50% 张耀予50% (继承张学良50%产权所得) |
公示单位: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示时间: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