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杨碧华 袁学良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4)90号
杨碧华 袁学良位于井研县研城镇迎宾大道12号1栋2单元11层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井国用(2014)第00952;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分摊面积为:14.54㎡;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70867号、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70868号,建筑面积为106.21㎡,规划用途为:住宅。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根据《不动产操作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杨碧华 袁学良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