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批准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我局对井研县学上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井研县研城镇学府路5号)申请设立民办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经实地勘验,符合设立标准,同意设立,现向社会予以通告。
特此通告。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