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和推广。
(五)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井研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六)规划、部署、统筹组织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七)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级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八)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九)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民族、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县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全县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组织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处理全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统筹推动网络阵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
(十一)指导协调全县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县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县重大问题宣传口径。
(十三)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国有文化旅游资产监管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放映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和参与重大电影活动和电影对外合作交流等。
(十六)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十七)归口领导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受县委委托,代管县文学联合会、县作家协会、县社会科学联合会等宣传思想文化单位。主管井研县融媒体中心。
(十八)承担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县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等的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谢 军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