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井研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召开,集中学习《农村公路条例》,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受县委书记、县长陈剑波委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罗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农村公路条例》是国务院首次以专门行政法规规范农村公路工作,系统确立了农村公路发展的制度体系,是指导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要加强学习贯彻。农村公路是服务“三农”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是群众的“致富路、幸福路、民心路”,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好、用好、宣传好《农村公路条例》,将《农村公路条例》各项要求转化为推动路网提升、安全提升、治理提升、融合提升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行动,补齐我县农村交通短板、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推动全县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要聚焦重点任务。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原则,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农村公路与国省干道衔接协调,与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农业基地一体化建设,围绕农村公路网建设、公路客运货运物流等关键领域,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工作,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建设格局;坚持“建养并重、管养结合”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评长效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压紧压实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属地责任,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行为治理力度,切实保障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立足县域区位特点和资源优势,推动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民宿康养等新业态融合发展,有效盘活路域资源开发和产业集聚潜能,更好服务和美乡村建设。
要强化责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关系乡村振兴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县交通运输局要牵头抓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和具体职责,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各项工作。各镇(街道)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做好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村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