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地方性实施办法,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做好人才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推荐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潘旭:主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凤裁: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信访维稳、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全面深化改革、政策法规、机关综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县;安全保卫、重要文稿、专题调研、新闻宣传、行政效能、政风行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经办与管理;分管职责内的行政审批事宜。
分管:办公室、劳动关系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经办与管理)。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但秋林:负责人事人才、工龄、工资福利、退休、遗属、丧葬抚恤;负责人才工资统计、人事管理、公招、年度考核、岗位聘用、职称管理、继续教育、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负责高校毕业生服务、人事档案管理、表扬表彰、编外人员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
分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退休股(干部人事档案股)、井研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任 胡继东:协助主要领导负责社会保险工作,主持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分管井研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任 左静: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就业服务工作,主持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工作。
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余江: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基金监督、工伤认定、征地拆迁、社保政策落实等工作。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周东友:协助分管领导负责人力资源工作,主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