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拟全县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县情县力,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政策,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
2、根据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管理全县基本统计报表,制订全县统计标准并与有关单位共同制订部门统计标准;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特别要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全县工作重心拟定调查项目,做好调查工作。
4、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专业咨询,并对经济社会和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
6、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
7、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努力维护统计法规的严肃性,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
8、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信息的发行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万静: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郭中意:分管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依法治理、统计改革、建设领域统计、统计法规、“两纲”监测、农村统计、服务业统计、统计信息化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智:分管人事、内部审计、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工业能源统计、产业园区统计、专项普查、人口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驻村帮扶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皎玉:分管财务、办公室、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劳动工资统计、健康服务业统计、居民收支调查、文化产业统计、社情民意调查、劳动力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