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省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定范围内的相关行政执行职责。
(四)负责办理有关案件的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的案件线索。
(六)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张雪鸿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杨艳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容秩序整治、行政案件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全面深化改革、内部审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
刘仕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项目建设、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市容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场管理、泥溪河联络等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案件管理股、县环境卫生服务站和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
鲁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政务公开、保密、政工人事、群(团)、工会、宣传、脱贫攻坚、综治、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行政办公室、政工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