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经营店规模小、分布散、监管难,农村地区消费者普遍维权意识淡薄,加之上个别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给农村食品安全带来了风险隐患。
为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其经营行为,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目前,井研县启动了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按照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宝五镇首先开展试点。
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从证照公示、主体责任、人员管理、卫生环境及陈列储存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一、确保经营主体资质证照合法有效且在显著位置公示;二、是确保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不销售来源不明、过期变质、“三无”、“山寨”、商标侵权等禁止经营的食品;三、是确保相关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四是确保经营场所布局合理、陈列有序、整洁卫生。
下一步,井研县将召开全县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面铺开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动农村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