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乡党委、乡安委会工作会议精神,现将《金峰乡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峰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7日
金峰乡2018年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乡党委、乡安委会工作会议精神,特制订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村(社区)、乡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村(社区)、乡属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管理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
各村(社区)、乡属单位。主要项目主要包括:
1.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饭店、食堂、粮站、机砖厂、采石厂等。
2.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烟花爆竹、燃气等。
3.道路交通、食品、建筑、农水、农电、消防、森林火灾、地质、防汛等。
(二)检查重点内容
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的基础上,检查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3.检查村(社区)、乡属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的情况;
4.查找本区域可能发生事故的风险点(危险源),并进行建档及消除落实情况。
三、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委办负责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一)社区职责
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的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安全、建筑施工、电力安全、道路交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乱放、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粮站等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实施社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商店、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村职责
各村负责对各自区域内的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公共(娱乐)场所、天然气管道、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桥、车辆违章)、农水(塘、库、堰、水坝、船只、枯井、渠道、是否设置警示标志等)、农电、森林防火、地质、防汛、食品、建筑(老楼危楼、长期无人居住房屋、建筑工地)等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下村对各自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监管。金峰村负责泰安采石场的安全隐患监督管理;卫东村负责金霞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黄马村负责金峰机砖厂的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战斗村负责紫金山机砖厂的安全隐患监督管理。
(三)乡交管办职责
乡交管办负责组织实施全乡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建管办职责
建管办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五)林业站职责
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全乡消防安全、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农电所职责
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水务站职责
水务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一)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乡安委办。
(二)坚持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相结合,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
1.各村(社区)每月对本辖区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月29日前将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安监办。
2.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对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
3.乡安办每季度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安委办报告。
(二)突出重点
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1、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2、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段,老楼危楼,山坪塘;3、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4、汛期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检查的效果,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排查方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乡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
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于每月29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乡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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