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燃放管理,防止大气污染和引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安办结合我县实际,综合各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起草了《井研县烟花爆竹、孔明灯禁限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5月19日至5月27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县安办(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833-5718743;电子邮箱:573770766@qq.com
邮寄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顺河街罗家巷6号井研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附件:井研县烟花爆竹、孔明灯禁限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井研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