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邹寅冬、袁嘉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井不动产登公(2021)12号
邹寅冬、袁嘉宇位于井研县竹园镇顺河街148号2层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81287号】、【井房权证监证字第0081288号】,及该房产2015年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井国用(2015)第02297号,用途为:住宅;土地分摊面积分别为为:29.8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已于2021年2月19日在《乐山日报》刊登公告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该不动产权及他项权利状况有异议者,请于15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10日之前)与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3-3717628)。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邹寅冬、袁嘉宇
特此公告。
井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