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研城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特成立研城街道义务消防队,队员名单如下:
一、义务消防队名单
队 长:但 敏 应急管理办主任
成 员:朱国清 国土资源办工作人员
武振邦 环保办工作人员
王栋梁 建管所所长
鲁 琳 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
廖文东 环保办工作人员
二、义务消防队的职责
1.组织义务消防队有计划,有步骤、有要求地开展消防法规和业务学习,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2.义务消防队应熟悉辖区的基本情况,了解掌握街道办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3.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定期组织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4.负责扑救街道内初发的火灾。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疏散火灾现场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开展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5.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6.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三懂四会”:懂防火常识、懂灭火器材性能、懂报警程序;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扑救火灾、会疏散人员、会保护火灾现场。
7.完成街道办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任务。
义务消防队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由但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