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井研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涵盖2025年井研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县财政局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井研县财政局主动公开事项》、全县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政府债务、“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县财政局依申请公开3条,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规范答复、按要求办结。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发挥财政部门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规范、及时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算、2024年度部门决算、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等信息,提升公开内容和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内容,依托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全县财政信息公开培训指导,及时进行平台信息录入、更新,持续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2025年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审核审查,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意向、采购合同、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和处理处罚等信息941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5个,采购预算金额3512.34万元,成交金额3142.56万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及时整改错敏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评议,暂未收到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提升,财政信息公开审核需进一步强化,如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发布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内容出现不规范、不准确问题。
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一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按照主动公开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更新责任,认真履行信息主动公开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督促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查机制,认真审核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财政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财政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井研县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jingy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井研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井研县研城镇桂花巷2号,邮编:613100,电话:0833-371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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